您可以點選以下資訊 :
助聽器補助申請資格
- 使用者須於申請地設籍且居住六個月以上
- 領有聽力障礙的身心障礙手冊。
- 醫師鑑定為無法以醫學治療改善者
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流程
步驟1. 準備申請文件
- 身分證正本
- 戶口名簿正本
- 印章
- 相片一吋三張(最近三個月內)
步驟2. 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社會課領表
填寫“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”,並領取“身心障礙鑑定表”。
步驟3. 帶表格至身心障礙鑑定指定醫院做"聽力鑑定"
您可以到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,查詢各縣市身心障礙鑑定醫院名冊
步驟4. 等待評估審核
如果符合申請資格,醫院會協助送件,等候領證通知公文。
助聽器補助申請流程(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)
步驟1. 評估申請輔具評估報告書(9號表)
- 至醫院或輔具中心申請
- 三個月內的輔具評估報告書 *若再度簡易型可免附
- 身分證/戶口名簿影本
- 印章
- 身心障礙證明
- 低收入戶影本 (無則免附)
- 身障者本人的郵局 帳戶存摺影本 (若非身心障礙者本人帳戶,則需經區公所同意改撥帳戶)
- 若委託辦理,受託代辦人須準備身分證及印章
步驟3. 取得核定公文,購買助聽器
收到核定公文後購買助聽器,並開立發票及保固書。
( 使用頌聆代償墊付,僅需支付扣除補助後的差額,後續將由頌聆代為申請 )
步驟4. 效益驗證報告(25號表)
購買助聽器滿1個月至3個月內,至醫院或輔具中心完成效益驗證報告(25號表)
*申請簡易型免附
步驟5. 送件請款
備妥以下資料至區公所社會課申請。
( 使用頌聆代償墊付,不需親自送件申請補助,後續將由頌聆代為申請 )
- 25號輔具評估報告書 *申請簡易型免附
- 補助核定公文影本
- 核定日起六個月內之統一發票或收據
- 申請人切結書及印章。
- 助聽器保固書之影本
- 助聽器保固切結書
- 申請者使用輔具之相片 <部分地區>
助聽器補助費用標準
依據申請者本身條件、聽力狀況及年齡的不同,補助款也會有所差異。以下為單耳補助標準 :
補助標準 | 簡易型 | 中階型 | 進階型 | 雙對側傳聲型 |
一般民眾 | 1000 | 5000 | 10000 | 15000 |
中低收入戶 | 1500 | 7500 | 15000 | 22500 |
低收入戶 | 2000 | 10000 | 20000 | 30000 |
最低使用年限 | 4年 |
➤ 12歲以下,助聽器補助每2年申請乙次。
➤ 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,或25歲以下仍在國內學校就學者(檢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),
申請助聽器-進階型、雙對側傳聲型時,補助金額無經濟別區分,以最高補助金額補助。
■ 助聽器-進階型:20,000元/耳
■ 雙對側傳聲型:30,000元/耳
➤ 初次申請身心障礙鑑定時已年滿65歲以上之輕度聽覺功能損傷者,申請助聽器-進階型,
於最低使用年限內(4年,第二次申請不在此限),不論單雙耳,以以下金額補助。
■一般戶最高總補助:10,000元
■中低收入戶最高總補助:15,000元
■低收入戶最高總補助:20,000元
➤ 已裝置人工電子耳之該耳不得再申請助聽器補助
關於助聽器補助問題歡迎來電 04-23255677